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
行程车:川青铁路动车+(2+1保姆车,车间距宽敞,智能坐半躺随意切换(部分位置如后排、靠门位
置无法调节座椅,不具备躺椅功能,具体以实际入座的位置功能为准),座位配备usb充电口)
酒店-动车站:普通摆渡车、往返接机普通车接送
动车:省内区间动车二等座
大交通:沈阳或大连出发往返飞机经济舱;
门票:九寨沟、黄龙、三星堆、熊猫基地
景点:黄龙,九寨沟,甘海子爱情海景区,三星堆博物馆,熊猫基地
全程含5早7正(正餐餐标50元/人,巴蜀大将川剧变脸火锅80元/人);中餐安排沿途指定餐厅用餐,
早餐为酒店自助或打包路早,晚餐为入住酒店配套套餐;酒店早晚餐均为床位赠送,不用不退;用餐标准:10人1桌,8菜1汤;
酒店:九黄主题4钻:
--九寨:民鑫/鑫源/宜途品悦/港威瑞逸/见山云舍/金卓林唐卡文化
--川主寺:龙钦云顶/岷江源/仁天子/吉瑞/碧澜云庭
成都(统一入住)凯里亚德
欢乐谷/昌都/北站智选假日/维也纳国际欢乐谷/锦江都城武侯大悦城/开元名庭或同级
费用不包含
【景交】九寨观光车旺季4.1-11.15:90 元/人,淡季11.16-次年3.31:80 元/人,景区保险10 元/人;黄
龙索道上行80元/人,下行40元/人,景区保险10元/人,耳麦30元/人,景区单程观光车15元/人;三
星堆耳麦30元/人;熊猫基地观光车30元 /人
抵达成都晚餐不统一安排,请提前备好,或自行安排。
行程第三天午餐九寨沟内自行安排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本须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(2018 修正)、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制定,作为旅游合同附页,
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请旅游者仔细阅读,确认知晓并自愿遵守本须知及行程相关约定。
1、时间节点说明:具体出港地以实际申请结果为准,我社将提前告知;行程景点游览顺序、标注时间为参考,实际由
当地导游根据路况、景区客流调整,导游会提前说明调整原因。
2、行程调整约定:因不可抗力、政府交通管制、景区临时关闭、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需调整行程
的,我社将提前 24 小时以电话 / 微信通知游客(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告知),协商变更方案;游客不同意的,可解除
合同,我社按合同采购价无息退还未发生费用,不承担额外赔偿。游客同意的,双方签署变更确认书,增加费用由游
客承担,减少费用据实退还。
3、景区交通说明:景区观光车为景区配套服务,无特殊人群优惠,儿童门票及观光车由游客按景区规定自行购买。景
区设施容貌、卫生由景区负责,非旅行社质量保障范畴,相关问题我社可协助向景区反馈。
4、餐费退费规则:行程未使用的正餐(酒店赠送早晚餐除外),游客可按餐标退费,但需提前 12 小时通知导游取消
备餐,未提前通知的不予退费;因个人原因错过用餐的,费用不予退还。
5、沿途消费提示:行车途中我社会合理安排休息、如厕时间,休息点如厕、小商品购买等为自主付费项目,建议自备
零钱;消费价格、服务质量由经营方负责,我社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6、自由活动安全约定:餐后、酒店休息及行程标注的自由活动时段,游客可自主选择活动,旅行社将书面告知安全风
险并提供紧急联络方式。建议避免前往偏僻、无安全保障区域,妥善保管贵重物品。①因游客自身过错导致的人身、
财产损失,由游客自行承担;②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损失,由侵权方负责,我社协助维权;③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,
按法律规定处理。
7、0 自费定义说明:本行程严格遵守《旅游法》第 35 条,承诺 100% 真纯玩、0 自费,旅行社及工作人员不推荐、
不诱导、不强制游客参加合同外付费项目。景区内小交通(明细见费用不含景交条款)为景区配套必需项目,由游客
自行购买 / 自愿选择,价格以景区官方公示为准,我社可免费协助办理。
8、特殊人群参团要求:本行程涉及九寨沟、黄龙等 3000 米以上高原线路,存在高反风险,游客需如实告知健康状
况。①70-75 岁老人参团,需提供近 3 个月三甲医院含心肺、血压等项目的健康证明,由成年家属全程陪同并共同签
署《高原旅游陪同承诺书》;②75 岁以上老人、3 岁以下儿童,保险公司不受理意外险投保,不建议参团,坚持参团
的需本人及家属签署《自愿参团风险确认书》,自愿承担相关责任;③患有心绞痛、未控制高血压、哮喘、肺气肿等
不适宜高原旅游疾病者禁止参团,隐瞒病情引发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。
9、沿途购物提示:景区内及沿途停留点的商品售卖、纪念照片拍摄等非我社服务,私人小贩售卖不在我社控制范围内。
游客自主甄别、自愿购买,保留凭证;不买请勿还价,避免纠纷。购物产生的质量、价格、售后问题,由游客与销售方自行解决,我社仅提供必要协助。
10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: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、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,造成行程减少的,
我社按合同采购价无息退还未发生费用;造成行程滞留的,我社协助安排食宿、交通,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自行承
担。
11、旅游者擅自离团约定:游客未经旅行社与导游书面同意擅自离团、脱团,视同单方违约,未完成行程费用不予退
还,我社不承担其离团期间的人身、财产损失及相关额外费用。正常行程的门票、住宿等退费,以我社与合作方的协
议折扣价核算,行程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12、服务质量跟踪与投诉处理:我社全程监控服务质量,游客对服务有异议的,可在行程中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紧急
联系人沟通,我社 24 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。游客需在完团前客观填写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》,此为投诉处
理重要依据,完团后与签字意见相悖的反馈不予处理。正式投诉需在行程结束后 30 天内,凭调查表、旅游合同、付
款凭证书面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,投诉结果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告知。
13、有效身份信息提供:游客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真实、准确的身份信息,行程中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。
因提供虚假信息、遗忘或遗失证件导致无法登机、入住、进景区等后果,由游客自行承担损失,我社可协助补救,产
生费用由游客承担。
14、产品性质说明:本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,因游客出发地、车次 / 航班、住宿安排不同,行程衔接可能产生合理等
待,我社会尽量缩短并提前告知;行程约定时间为预计,受天气、路况等因素影响可能有误差,敬请理解配合。
15、少数民族习俗尊重:行程途经藏、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,游客需尊重当地生活习惯、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,避免
与居民发生冲突;晚间及单独时不宜外出,确需外出的,需提前告知导游、结伴而行并说明去向。
16、高原旅游物资准备:九寨沟、黄龙等高原地区海拔高、日照强、温差大、气候多变,游客需提前准备:①衣物:
长袖衣裤、羊毛衫、轻薄羽绒服、防风防水外套;②防晒用品:墨镜、太阳帽、SPF50 + 防晒霜、润唇膏;③常备药
品:红景天(提前 1-3 天服用)、抗高反药、晕车药、肠胃药、感冒药、创可贴、风油精等;④其他:电子产品及配
件、便携水杯、高热量零食,建议自备便携式氧气瓶。
退改规则
以实际产生损失的费用为准
温馨提示
1、出团通知书载明航班/车次信息,送站车队将提前一晚以电话/短信确认送站时间,请保持手机畅通;建
议提前3小时抵达机场,因自身原因误机的,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。
2、我社赠送接送服务为酒店至机场/车站单趟专车,登机/乘车手续由游客自行按场站指引办理,敬请配合。
3、若送站时间早于酒店早餐时段,酒店将提供打包路早,退房时至前台领取即可(酒店赠送)。
4、酒店统一退房时限为当日12:00,超期退房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自理;送站时间在12:00后的,建议
提前退房,行李可寄存酒店总台,再自行安排活动;退房时请整理携带全部行李,切勿遗落。